(二)報廢“黃標車”補貼標準:
■ 報廢中型載貨車,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;
■ 報廢輕型載貨車,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;
■ 報廢微型載貨車,每輛補貼人民幣4000元;
■ 報廢中型載客車,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;
■ 報廢小型載客車(不含轎車),每輛補貼人民幣4000元;
■ 報廢微型載客車(不含轎車),每輛補貼人民幣3000元;
■ 報廢轎車、重型載貨車、大型載客車、專項作業車,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。
辦理日期和辦法
符合細則規定的老舊汽車、“黃標車”車主應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,到本市聯合服務窗口(上海機動車回收服務中心,地址:宜山路2016號,聯系電話:55282938)申請補貼資金。
聯合服務窗口收到車主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請材料后,由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審核,并核定補貼金額。對不符合補貼要求的,由市商務委通過聯合服務窗口,在1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;對符合補貼要求的,由市商務委匯總材料,提出資金撥付申請,及時報送市財政局。市財政局受理后,在15個工作日內,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車主開設的銀行賬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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