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收物業稅會依據百姓收入增長實際情況來制訂
國務院5月25日正式公布《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指出今年將“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,研究開征物業稅。”物業稅是什么?開征后,對房地產市場有何影響?房屋持有人將受何影響?記者昨日采訪了多位業內人士,他們認為,開征物業稅,對沈陽房地產市場短期影響不大,但卻是項長期利好政策。
什么是物業稅?
遼寧保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銷總監何智韜說,物業稅是持有環節的一個稅種,在國際上,物業稅通常被稱為房地產稅或不動產稅,每年根據房產的評估值或租金按一定比例來征稅。目前我國的做法與國際上有很大差距,在開發環節,先收一個比較高的70年或50年土地出讓金,在交易環節再收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印花稅等。購房人在購買、流轉環節成本很高,而持有環節成本很少。
如果開征物業稅,土地出讓金是否會減少?流轉環節的營業稅是否取消?從第幾套房開征等?這些細節,都會在物業稅開征時有說明。
征物業稅取富補貧
理想新城推廣總監郭曉佳認為,開征物業稅,是國務院《意見》中“收入分配將出臺新的改革方案,以控制收入分配差距”總體思想的一種體現,物業稅本身就是一種取富補貧的征稅方式。
結合我國國情,郭曉佳認為,小面積、低價格的房屋,稅收的比例有可能與高檔房、大面積房屋有所區別。當然,這僅僅是一種猜測。
是否能降低交易成本?
征收物業稅,房屋持有人成本會增加,那么,購買房產時,交易價格是否會降低呢?
何智韜認為,目前在沈陽,開發商拿地成本不高。征收物業稅后,可能在其他一些稅費方面作出調整,但可調整的范圍很小,對商品房價格影響也較小。
對于購房者來說,如果是剛性需求,自住型的小戶型,征收的物業稅不高,與其對價格的影響相抵,差別不大。但對于購買別墅、高檔商品房的購房者,則影響較大,因為交易價格調整較小,但持有成本卻是明顯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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