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經營行為”必須登記,在我國已成思維定勢。事實證明,不加區別的“登記”,不利于社會對創業就業價值追求。當前關注并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,首先要創新制度。上海要有敢為天下先的創新精神,正如市委書記俞正聲所言:“特別要激發年輕同志的激情和活力,調動積極性大膽創業,不斷尋求發展”,因此要從創新“準入門檻”法律制度著手,進一步加快與國際“準入門檻”慣例接軌。其次,要創新管理模式。如對創業者選擇“有限責任”和“無限責任”加以分類指導,區別“商業登記”與“營業登記”,寬嚴有度,執行不同標準,甚至將謀生型的創業式就業下放到社區管理。
其實,我國的準入制度改革已經起步,如2005年2月,國家工商總局發布有關規定,農村流動小商小販免予工商登記;又如2008年國務院發出專項通知降低Cye.com.cn創業者市場準入門檻;放寬對新辦企業注冊資金和經營場所的限制,按照法律、法規規定的條件、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、租借房、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;各地區、各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,適當放寬高校畢業生、失業人員以及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市場準入條件。
相信,有中央政策指導,通過制度創新,創業價值觀引導和創業指導培訓,上海大學生和全民創業的熱潮一定會融化危機中的堅冰,走好踏實的每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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